如何對鋼絲繩進行例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根據GB/T 20118-2017《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 鋼絲 鋼絲繩的檢驗項目與檢驗方法如下:

1. 直徑和橢圓度的測量
鋼絲繩的直徑和橢圓度應使用寬口遊標卡尺進行測量。測量時必須保持鋼絲繩無張力。在直線段上,距離繩端15公尺以外,選取至少相距1公尺的兩個截面,每個截面進行兩次相互垂直的測量。取這四次測量的平均值作為鋼絲繩的實際直徑。鋼絲繩的橢圓度定義為同一截面上測得的最大直徑差與標稱直徑之比。
2. 長度測量
鋼絲繩的長度應在空載狀態下測量。對於鋼絲繩長度測量的特殊要求,測量方法應由供應商和客戶協商決定。
3. 表面質量
應透過觸摸和目視檢查對鋼絲繩及其股線的表面品質進行人工檢驗。
4. 重量測量
鋼絲繩的總重量包括繩子本身的重量、捲筒的重量、包裝材料的重量。應使用標準稱重設備進行測量。要計算鋼絲繩的單位重量,請將繩子的淨重除以其實際測量的長度。
5. 鋼絲繩不鬆脫檢查
鋼絲繩一端的兩根對稱的鋼絲股應解開至大約兩個節距的長度。兩根鋼絲股重新定位後,不應再自行鬆開。
6. 鋼絲繩表面品質檢驗
應目測檢查鋼絲繩及其繩股的表面質量,不得有符合GB/T 21965標準規定的品質缺陷。
7. 斷裂力的測定
測定鋼絲繩斷裂力的方法有三種:實際斷裂力法、鋼絲繩實際斷裂力之和法和計算實際斷裂力法。其中,實際斷裂力法應用最為廣泛。鋼絲繩實際斷裂力的測定方法應符合GB/T 8358的規定。如果測得的斷裂力達到或超過鋼絲繩的最小斷裂力值且鋼絲繩未發生斷裂,則試驗可以結束,並確認鋼絲繩滿足最小斷裂力要求。若鋼絲繩在距夾持點六倍繩徑範圍內發生斷裂,且斷裂力未達到標準規定的最小斷裂力值,則試驗無效。可以重新取樣進行複測,但複測不計入四次試驗中的一次。
8. 鋼絲繩拉伸試驗
拉伸試驗應依照GB/T 228.1進行。試驗應在10℃~35℃的室溫下進行。試驗應使用拉伸試驗機,且試驗前必須進行校準以確保資料穩定性。將製備好的試樣夾緊在試驗機上,確保試樣在施加軸向拉伸力時彎曲最小。試樣以規定的速率拉伸,直至斷裂或達到規定的標準。試驗過程中應全程記錄資料。
9. 絞合線反向彎曲試驗
反向彎曲試驗應依照GB/T 238進行。試驗一般在10℃~35℃的室溫下進行。試樣應盡量保持筆直,必要時可進行手動矯直,確保無扭曲或表面損傷,以免影響試驗結果。試驗機應調整至彎曲臂垂直位置。試樣應穿過槓桿孔插入,下端夾緊牢固,並確保其垂直於圓柱形支撐輥的軸線。試樣應先彎曲90°,然後以均勻的速率連續交替地向相反方向彎曲,彎曲過程應平穩無衝擊,直至達到規定的彎曲次數或試樣完全斷裂。
10. 絞線的扭轉試驗
扭轉試驗應依GB/T 239.1進行。試樣應盡量保持筆直,必要時應以適當方法進行矯直。試驗應在規定的室溫下進行。將試樣置於試驗機的夾具中,確保其軸線與夾具中心線對齊,以在試驗過程中保持試樣的筆直度。旋轉夾具應在規定的範圍內以恆定速率旋轉,直到試樣達到規定的扭轉次數或發生斷裂。試驗過程中應全程記錄資料。
11. 鋼絲塗層試驗
塗層試驗應依GB/T 1839進行。試驗所需的試驗溶液應預先配製。試樣應先用清洗液清洗,去除油污、灰塵、水漬等污染物,再徹底乾燥。用天平稱量試樣,並記錄重量。將試樣浸入試驗溶液中,可攪拌至塗層完全溶解。然後取出試樣,用流水沖洗,必要時用尼龍刷擦洗以去除鬆散的沉積物。最後,用乙醇清洗試樣,快速乾燥,並再次以天平稱量。稱量後,測量鋅層溶解後的暴露表面積。最終試驗結果應依規定公式計算。

